主营产品:(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来投资,(二)受其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公司制作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上的支持,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做担保,(三)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对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企业来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各类叉车及其他工程机械,联合收割机及其他新型农业机械及其零部件,组件的进出口,批发,佣金理(拍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产品:(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来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公司制作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系统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上的支持,员工素质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做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动力总成系统,电动机驱动,传感器,汽油机系统,柴油机系统,变速系统,电子系统,执行器,马达驱动及燃油供给系统,混合动力驱动,涡轮增压系统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对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企业来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动力总成系统,电动机驱动,传感器,汽油机系统,柴油机系统,变速系统,电子系统,执行器,马达驱动及燃油供给系统,混合动力驱动,涡轮增压系统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
主营产品: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来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公司制作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上的支持,员工素质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做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对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企业来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服务,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来投资,(二)受其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公司制作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上的支持,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做担保,(三)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对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企业来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各类叉车及其他工程机械,联合收割机及其他新型农业机械及其零部件,组件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来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公司制作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系统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上的支持,员工素质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做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动力总成系统,电动机驱动,传感器,汽油机系统,柴油机系统,变速系统,电子系统,执行器,马达驱动及燃油供给系统,混合动力驱动,涡轮增压系统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对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企业来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动力总成系统,电动机驱动,传感器,汽油机系统,柴油机系统,变速系统,电子系统,执行器,马达驱动及燃油供给系统,混合动力驱动,涡轮增压系统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来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公司制作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公司可以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上的支持,员工素质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做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对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企业来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服务,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