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3日,浙江省绍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9期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速食、速冻食物、薯类和膨化食物、酒类、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物、餐饮食物、食用农产品等14类食物178批次样品。依据食物安全国家标准查验和断定:抽样查验合格171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项目触及农兽药残留超支。查验组织为绍兴市食物药品查验研究院。详细状况如下:
一、诸暨市牛蛙爱上鱼餐厅购进的牛蛙(活体),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二、嵊州市俞胜兰食用农产品运营部出售的二荆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三、诸暨市桂堂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牛蛙(活体),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四、绍兴市柯桥区伍刘餐饮店购进的生姜,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五、绍兴市越城区一只蛙餐饮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六、绍兴柯桥区双紫餐饮店购进的鳊鱼(非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七、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章春琴食物店出售的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办。要求越城区、柯桥区、诸暨市、嵊州市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催促食物运营环节相关的单位当即采取下架等办法操控危险。以上县局商场监督管理部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发布危险防控办法,3个月内向绍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陈述核对办置状况并向社会发布。